申請輸入業務者: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。
須由原申請者提出。
※ 追加檢驗報告指測:Transmitter Spurious Emission、 Transmitter Output Power (Conducted or EIRP)、100kHz Out-Band Emission
申請模組認證適用判定(判定屬完全模組或限制性模組): (1) 由申請者填寫 “申請模組認證自我檢視聲明書”並準備佐證文件給測試實驗室。 (2) 測試實驗室依申請者提供的文件填寫 “完全模組認證測試實驗室認定建議書”。 (3) 由測試實驗室備妥下列文件後,給驗證機構判定器材是否可以採模組認證(完全模組或限制性模組), 若驗證機構無法判定, 則由驗證機構函請NCC判定。 所須文件:(至少須包含的文件)
如果您的產品是透過『誠信驗證中心』審驗合格,則您可在本驗證中心網站的『合格清單』功能下依照發證月份、審驗合格編號以及申請人統一編號三個不同方式查詢。
註:標籤式樣字軌說明如附件